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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乡村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结题标准(2024年6月14日修订)

发布日期:2024-06-14 12:33     作者:     浏览数:[]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对科研经费管理的新要求,做好立项课题的管理工作,提高课题研究水平,推动我省乡村教育类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四川乡村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结题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结题申报条件

立项课题在所规定的研究周期内,运行有序,方法科学,达到预期目标,形成研究成果后,可向研究中心提交结题申请。

二、结题标准

(一)结题所需成果

每项课题结题时必须完成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专著、论文等研究成果必须与课题主题有较高的相关度且在显著位置标注“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乡村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资助科研项目”字样并注明课题编号(如SCXCJY20XXA/B/D**)。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所有成果结题时需要提交3000字以上的研究总结报告,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研究现状、问题及对策等。

项目类型

成果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重点项目

专著1部

论文1篇(要求在南大核心及以上层次刊物发表)

论文2篇(其中1篇要求在北大核心及以上层次刊物发表)

咨询报告1篇(要求被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领导)采纳(批示))

一般项目

著作1部

论文1篇(要求在北大核心及以上层次刊物发表)

论文2篇

咨询报告1篇(要求被市厅级及以上部门(领导)采纳(批示))

自筹项目

著作1部

论文1篇

咨询报告1篇(要求被县级及以上部门(领导)采纳(批示))

说明:

1.所有成果要求均为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或撰写;

2.所有刊物要求均为正规学术刊物;

3.研究中心同意自筹项目以书稿形式申请结题,但要由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是否通过。

(二)结题验收材料

项目研究工作完成后,应以《纸质版资料(结题汇编)》的形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材料一同报送我中心。纸质材料封面应使用皮纹纸,封面内容包括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单位名称及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起止时间。

其中装订内容及顺序如下:(1)结题资料目录(需标明页码);(2)课题申报书;(3)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4)中期检查表;(5)课题结题申请表;(6)研究总结报告(3000字以上);(7)课题研究成果(专著提供原件1部;论文提供复印件1份,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咨询报告提供复印件1份)。

其中《中期检查表》《课题结题申请表》详见我中心网站的下载中心。

材料中所需的《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会在每年课题立项公示后在官网处通知,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下载领取。

三、项目延期

若项目不能按时结题,由课题负责人填写《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的科研项目可以延长研究期限1年。研究中心没有批准延时以及其它没有按时结题的,将通报立项单位并在网站上发布公告,且自计划研究年限终止年月起5年内不受理其新项目的申请。

四、结题鉴定程序

(一)中心组织结题鉴定

结题鉴定采用同行专家线上评审和学术委员会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同行专家由中心确定,一般为3—5人。鉴定专家在认真阅读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达到的目标,实事求是地对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专家(个人)鉴定意见。最终由学术委员会会议确定成果等级及是否通过鉴定,并填写研究中心鉴定意见。

(二)发送结题资料

纸质版材料(结题汇编)邮寄至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乐山师范学院特教大楼B栋304室。

电子版材料(结题汇编)发至邮箱:scxjyjzx@lsnu.edu.cn。电子版资料命名方式为: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结项材料。

(三)终审发证

四川乡村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进行鉴定通过后,制作结题证书。

五、其他事宜

为保证课题结题申报、评审工作质量,四川乡村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于每年的6月集中受理结题事宜。

六、本标准的解释权由研究中心负责,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川乡村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6月14日

上一条:事项变更申请表